包廂內 玩拔陰毛判無罪 鎖門昏暗難窺探 不算公然猥褻 檢不服上訴 去年四月,溪湖警方喬裝成酒客,查緝色情越南小吃店,在包廂內跟兩名越南妹玩骰子遊戲,輸了拔越女陰毛,先後共拔了6根陰毛當證據,把兩女移送法辦,但法官審理後卻以越女在上鎖包廂進行「拔毛遊戲」,且包廂昏暗,外人難以從門上小窗窺探,不構成公然猥褻判無罪,檢方不服,昨天提起上訴。 警扮客逮兩女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德芳說,兩名喬裝酒客的警員供稱包廂有上鎖,但不知是誰上鎖的,而在檢方開庭時兩越女均坦承包廂未上鎖,既然如此,該包廂任何人都可以進入,顯然是公開場合,已構成妨害風化罪要件,因此提起上訴。去年4月12日晚間,溪湖派出所兩名警員喬裝成酒客,到埔心鄉中正路的越南小吃店查緝色情,點了越女阮玉翠(34歲)、吳玉梅(29歲)兩人坐檯,兩越女進入包廂後就提議,玩擲骰子比點數大小遊戲,男客若贏了可用夾子拔她一根陰毛,輸的話給100元小費。4人先後玩了8次,兩警員付了200元小費,但拔了兩女共6根陰毛,警員見時機成熟,表明身分查扣陰毛及夾子,連同店東及少爺一併送辦。檢警偵辦後,依妨害風化罪將小吃店負責人丁天祐(38歲)、招呼客人的少爺彭吉專(31歲)及兩名越南妹起訴,彰化地方法院1月27日審結,僅依妨害風化判處丁男3個月、彭男2個月徒刑,均得易科罰金,兩越女判無罪。法官認為,包廂內當時只有警員及兩名越南妹在場,女子進入後即上鎖,把燈光調暗,外人不能自由進出。無其他人觀覽法官也認為,包廂門上方雖有小窗,但窗戶甚小且裡面昏暗,難以從外面清楚窺探內部,女子和警員玩拔毛遊戲,無其他人觀覽,難認定是供特定多數人觀賞及公然猥褻,故判無罪。.
- Jul 25 Wed 2012 05:38
包廂內 玩拔陰毛判無罪 鎖門昏暗難窺探 不算公然猥褻 檢不服上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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